关于开展2019年度韶关市引进公共服务领域
紧缺适用人才申报工作的通知
各有关单位:
为做好2019年度招才引智工作,根据《关于印发〈韶关市引进百名紧缺适用人才实施意见(试行)〉的通知》(韶人才办〔2016〕3号)文件规定,各用人单位对照《韶关市引进培养紧缺适用人才导向目录(2019-2020年)》的人才需求,充分运用我市人才优惠政策,认真组织开展公共服务领域紧缺适用人才引进工作,并按程序及时申报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范围和对象
(一)范围。市直文化教育、医疗卫生、城市建设、金融投资、生态环保、农林水、旅游、司法等事业单位。
(二)对象。符合《韶关市引进培养紧缺适用人才导向目录(2019-2020年)》(以下简称《人才导向目录》)需求的人才。(具体岗位需求可登录韶关1233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网http://rsj.sg.gov.cn/portal/查询)
二、申报条件
(一)2019年1月1日之后引进;
(二)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(聘用)合同,全职在韶关工作。
三、申报程序
(一)个人申报。由引进人才填写申报书,连同有效的身份证明、户口簿、学历学位证书、职称证书、任职证明、劳动(聘用)合同、荣誉与奖励证书、主要成果及属于从市外引进的证明材料(如与上个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或聘用合同、社保缴交证明)等相关材料,报所在单位初审。
(二)单位初审。用人单位对申报人填写的申报书及证明材料进行审核盖章,并对申报人提交的所有信息的真实性、有效性、合法性负责。
(三)主管部门审核。用人单位将引进人才相关证明材料报送主管单位,主管部门提出推荐意见后,将申报书、相关证明材料连同电子版提交到韶关市高层次人才服务专区。
(四)组织审定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,提出入选人员建议名单,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后,向社会公示。
四、相关待遇
引进列入《人才导向目录》的紧缺适用人才可享受相关优惠政策,详情请登录韶关1233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网站查询《关于印发〈韶关市引进百名紧缺适用人才实施意见〉(试行)的通知》(韶人才办〔2016〕3号)。
五、有关要求
(一)申报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作为附件:身份证或护照、户口簿、学历学位证书、职称证书、任职证明、劳动(聘用)合同、荣誉与奖励证书、主要成果及属于从市外引进的证明材料(如与上个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或聘用合同、社保缴交证明)等。
(二)请各有关单位于2019年12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韶关市高层次人才服务专区(武江区沙洲一路2号人力资源市场)。申报书需按要求签字盖章并与附件合订为一本,连同电子版提交。联系人:宋依静、林素云,联系电话:8530884。
附件:1.韶关市引进培养紧缺适用人才导向目录(2019-2020年)
2.韶关市引进紧缺适用人才(公共服务领域)申报书
3.韶关市引进紧缺适用人才汇总表
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2019年12月3日
主办单位 : 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承办单位:韶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数据中心 联系电话:0751-12333 备案号:粤ICP备05055572号-3 网站标识码:4402000025 粤公网安备 44020302000129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