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府信息公开
11440200006946323L/2025-00052
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2025-07-01
准予变更行政许可决定书(韶关市中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
韶人社许〔2025〕34号
2025-07-01

准予变更行政许可决定书(韶关市中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

发布日期:2025-07-01  浏览次数:-

韶人社许〔2025〕34号


  申请人:韶关市中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

  住  所:韶关市武江区沐溪大道168号韶关市辉越科技创业

  服务有限公司科研服务楼A501-2

  法定代表人:许燕燕

  你公司提出的住所变更申请,经审查,符合法定条件,根据《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》的规定,我局决定准予你公司变更住所,发放新的《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》(编号:44020000230024)。

  依法获取经营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后,请你公司按照《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》第二十二条规定,在行政许可有效期内于每年3月31日前向我局如实提交上一年度劳务派遣经营情况报告。


  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
   2025年7月1日